近些年,互聯網迅速發展,加之疫情影響,很多商業行為推上了“云端”,簽署電子合同的普及,也成為趨勢之一。電子合同實為數據,突破了傳統證據材料的存在狀態。那么,電子合同如何防范風險?如何注意其中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以規避風險?如何保證電子合同得到法律認可,以保護企業利益呢?
如何存儲保證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目前通常采用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收集固定證據、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以此來證明數據的存證開始時間、以及存證過程中數據內容完整未發生過改變,以達到電子合同內容的證明效力。
如何變更通過電子合同訂立平臺訂立的電子合同的內容?如果需要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當在與對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按照電子合同訂立平臺的要求,提出合同變更的申請,雙方當事人按照平臺的指示完成合同內容的變更。
哪些合同可以使用電子方式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3條對電子合同適用范圍進行了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最近,一些朋友問,現在團隊旅行,旅行社必須與游客簽訂電子旅游合同嗎?簽紙質的旅游合同可以嗎?本文就來給大家普及一下關于簽訂旅游合同小問題。
疫情防控期間,能否通過電子方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本文分享一個真實案例,及時使用電子方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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