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電子印章在住房公積金領域落地應用,根據《海南省電子印章應用管理辦法(試行)》(瓊辦發〔2021〕19號)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托收簽約業務全面啟用電子印章,原則上不再由各經辦直屬管理局加蓋本局實物印章。
托收簽約業務全面啟用電子印章。住房公積金托收協議中的收款方(即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公積金局”)蓋章處正式加蓋電子印章,原則上不再由各經辦直屬管理局加蓋本局實物印章,加蓋的電子印章包括省公積金局法定名稱的電子公章與法人代表電子職務章。
托收簽約業務線上辦理。依托電子印章使用,繳存托收簽約可實行線上辦理,繳存單位通過網上服務大廳托收簽約功能,可自主線上辦理單位的托收簽約業務。
線上簽約辦理流程及步驟:
(一)單位初審專管員登錄單位網上服務大廳,選擇“變更業務-托收業務簽約”。
(二)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新簽”業務后,逐個點擊賬戶校驗,點擊“生成托收協議”,將生成的托收協議下載打印并加蓋繳存單位的公章與法人代表印章。
(三)點擊上傳電子檔案,分別上傳經辦人員身份證件與已加蓋繳存單位印章托收協議的電子檔案(圖片格式)后提交,申請流程結束。
(四)經辦直屬局下載線上托收簽約業務,經初審、復核完成業務審核后,繳存單位與省公積金局完成托收業務雙方協議簽訂。
(五)跨行托收的,繳存單位需將加蓋印章的托收協議及付款授權書交至付款行辦理定期借記業務,完成跨行托收整個簽約流程。
放心簽解讀:
電子印章,是指以電子簽名數據為表現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簽署電子文件,其內容包括電子印章印文圖像數據、印章信息和數字證書。國家《電子簽名法》保障了電子印章與實體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印章服務機構應依法確保電子印章相關信息安全,對收集的用戶信息依法嚴格保密,不得違反規定泄露、篡改、毀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因使用不當導致電子印章丟失等后果,由使用單位依法承擔責任。對偽造、冒用、盜用電子印章等非法行為,應依法追究責任;給國家和他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電子印章服務機構及相關職能單位未能妥善管理電子印章數據信息,給用章單位和其他單位、公民造成損失的,有關單位及個人依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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