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關于推廣應用電子勞動合同的實施意見》(遼人社〔2021〕23號),印發(fā)了《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通知,指導用人單位做好電子勞動合同的推廣和應用,“指引”中明確了電子勞動合同要通過訂立平臺訂立。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宣傳推廣,引導本地區(qū)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加強電子勞動合同實施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履行和解除/終止電子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在電子勞動合同推廣應用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廳報告。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中明確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要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訂立。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要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要求、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頒發(fā)的數字證書和密鑰,進行電子簽名。要確保向訂立平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訂立平臺要通過有效的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供勞動合同訂立、調取、儲存、應用等服務,具備身份認證、電子簽名、意愿確認、數據安全防護等能力,確保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訂立、生成、傳遞、儲存等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滿足真實、完整、準確、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訂立平臺及其所依賴的服務環(huán)境,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第三級的相關要求實施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確保平臺穩(wěn)定運行,提供連續(xù)服務,防止所收集或使用的身份信息、合同內容信息、日志信息泄漏、篡改、丟失。還要通過數字證書、聯網信息核驗、生物特征識別驗證、手機短信息驗證碼等技術手段,真實反映訂立人身份和簽署意愿,并記錄和保存驗證確認過程。具備條件的,可使用電子社保卡開展實人實名認證。
訂立平臺要留存訂立和管理電子勞動合同全過程證據,包括身份認證、簽署意愿、電子簽名等,保證電子證據鏈的完整性,確保相關信息可查詢、可調用,為用人單位、勞動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機構查詢和提取電子數據提供便利。
從文件來看,放心簽完全符合遼寧省人社廳的相關要求。放心簽是全國電子簽名行業(yè)知名品牌,致力于以電子合同、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為代表的數字應用基礎設施助力企事業(yè)單位加快實現數字化轉型升級。支持公有云、混合云、私有云,包括SaaS平臺、開放API、定制化等,可快速接入各類辦公系統中,適配不同企事業(yè)單位的數字化需求。
放心簽提供包括身份驗證、CA證書、時間戳防篡改等一系列技術和服務,支持PC,公眾號,小程序,短信/H5在線簽署,簽署方式靈活。提供存出證一體化解決方案,構建一個完整、閉環(huán)的電子證據鏈條,聯合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仲裁機構提供簽署報告、權威公證在線仲裁等服務。已通過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測評,達到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國際認證標準。
目前,放心簽深入到政務服務、人力資源、物流貨運、智慧旅游、交易平臺、互聯網醫(yī)療、科技金融等多個行業(yè)具體應用場景中,為政府、企業(yè)及個人提供貼心的電子合同解決方案。截至2021年12月底,放心簽電子合同行業(yè)頂級專家服務團隊,已服務超過200家世界500強企業(yè)。放心簽日均簽署量超300萬,累計用戶860萬+,2021年客戶增長率達148%。
文末附《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原文: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要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訂立(以下簡稱“訂立平臺”)。
二、訂立平臺要通過有效的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供勞動合同訂立、調取、儲存、應用等服務,具備身份認證、電子簽名、意愿確認、數據安全防護等能力,確保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訂立、生成、傳遞、儲存等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滿足真實、完整、準確、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要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要求、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頒發(fā)的數字證書和密鑰,進行電子簽名。
四、訂立平臺應使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式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未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管理、調取和應用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得侵害信息主體合法權益。
六、訂立平臺及其所依賴的服務環(huán)境,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第三級的相關要求實施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確保平臺穩(wěn)定運行,提供連續(xù)服務,防止所收集或使用的身份信息、合同內容信息、日志信息泄漏、篡改、丟失。
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要確保向訂立平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實、完整、準確。訂立平臺要通過數字證書、聯網信息核驗、生物特征識別驗證、手機短信息驗證碼等技術手段,真實反映訂立人身份和簽署意愿,并記錄和保存驗證確認過程。具備條件的,可使用電子社保卡開展實人實名認證。
八、訂立平臺要建立健全電子勞動合同信息保護制度,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電子勞動合同信息。未經信息主體同意或者法律法規(guī)授權,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電子勞動合同查閱、調取等服務。
九、訂立平臺要留存訂立和管理電子勞動合同全過程證據,包括身份認證、簽署意愿、電子簽名等,保證電子證據鏈的完整性,確保相關信息可查詢、可調用,為用人單位、勞動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機構查詢和提取電子數據提供便利。
十、訂立平臺開展電子勞動合同簽署服務,應向設區(qū)的市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申報材料包括開展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業(yè)務申請函、訂立平臺所屬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國家密碼管理局《電子認證服務使用密碼許可證》、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訂立平臺所屬企業(yè)AAA級信用證書、相關案例,以及其他資質認證證書等。
十一、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訂立平臺提交申請30日內協助訂立平臺完成與“遼寧省電子勞動合同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管理服務平臺“)”的系統對接、數據測試等工作,并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告。
十二、各地要督促自建訂立平臺的企業(yè),將企業(yè)自建訂立平臺接入省管理服務平臺。
十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要對訂立平臺進行資質審查,開展服務評價。凡弄虛作假,與所報資質不符,或連續(xù)兩年服務評價不合格的訂立平臺,將暫停在我省開展電子勞動合同簽署業(yè)務資格,整改不合格將取消資格。
十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每年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訂立平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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