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市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常見問題
1.什么是電子勞動合同?
電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訂立的勞動合同可以視為合法的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載體。
2.電子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發(fā)布〈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54號)第二條規(guī)定,依法訂立的電子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3.用人單位是否一定要簽訂電子勞動合同?簽訂電子勞動合同有哪些優(yōu)勢?
電子勞動合同并非強制使用,但鼓勵用人單位使用。
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為勞資雙方提供合同在線簽署、分布存儲、安全管理等全方位服務,相比于傳統(tǒng)方式具有簽訂便捷、安全性強、管理高效和服務場景豐富等優(yōu)勢。
快捷:電子勞動合同具備流程自動提醒、自助簽署功能,簽訂生效后的電子勞動合同可通過多種方式下載。勞動者可隨時隨地調取合同信息。
安全:平臺采用電子印章、實名認證等安全技術,具有真實、準確、不可篡改等特性,對企業(yè)和勞動者來說是雙向利好的。
有保障:平臺通過區(qū)塊鏈技術將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輸、簽署、存儲等簽署操作數據全程留痕和存證,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當出現(xiàn)勞動合同爭議糾紛時,可有效避免傳統(tǒng)勞動合同因要素缺項、內容違規(guī)造成合同失效的風險,提高訴訟效率,更好地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4.電子勞動合同與紙質勞動合同相比有什么不同?員工離職后,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不解除或終止操作可以嗎?
簡單來說,電子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數據電文為載體,利用電子通信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與紙質勞動合同相比,訂立的主體、約定的內容沒有變化,只是合同載體由紙質變?yōu)閿祿娢模喠⑹侄斡杉堎|簽署變?yōu)殡娢妮d體。
不可以,員工離職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應當依法為離職員工辦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手續(xù),同時也需要辦理解除或終止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
5.如何通過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簽訂電子勞動合同?
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為企業(yè)提供批量導入生成合同、導出匯總表格、合同到期預警、撤回合同、發(fā)送短信提醒、批量蓋章等功能;為勞動者提供合同查看、合同發(fā)送郵箱、終端機自助打印等功能。
平臺使用手冊可登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幫助文檔下載。
6.電子勞動合同簽約服務平臺支持企業(yè)自定義的勞動合同版本嗎?
暫不支持。
當前企業(yè)只能基于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的合同模板建立合同,可在模板規(guī)定的范圍內修改相關條款。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提供自適應崗位庫功能,可自動根據新錄入崗位生成相應崗位模板,方便企業(yè)一鍵錄入。
7.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安全嗎?個人隱私會不會被泄露?
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部署的服務環(huán)境符合《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第三級相關要求,安全可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僅限于簽訂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機構查詢下載,個人隱私不會被泄露。
8.電子勞動合同保存多長時間?
通過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將存放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數據庫,長期保存。即使電子勞動合同到期,數據也不會被刪除。依托區(qū)塊鏈技術,實現(xiàn)合同簽訂過程、合同關鍵信息全量上鏈存證,確保合同信息可永久追溯。
9.請問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出具的離職證明,是否與用人單位出具的紙質離職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通過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出具的離職證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有關規(guī)定的,與用人單位出具的紙質離職證明具有同等效力。
10.用人單位的電子印章的管理員權限,能授權給其他同事嗎?
可以。系統(tǒng)默認法人及申請印章時的經辦人(管理員)具有蓋章權限,法人或管理員可以通過“五邑人社”微信小程序-電子勞動合同-蓋章授權中的功能新增授權人。
11.用人單位變更法人后想更換電子印章該怎么辦?
江門市“區(qū)塊鏈+電子勞動合同”信息平臺提供更換電子印章服務。登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用工管理-電子勞動合同-印章管理-刪除,即可重新申請電子印章。
12.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后的員工還需要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嗎?
不需要。目前已經通過內部的數據轉換把電子勞動合同和勞動用工備案兩項業(yè)務進行聯(lián)動,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后自動生成本單位的勞動用工備案記錄。
13.電子勞動合同簽訂時,發(fā)現(xiàn)單位名稱不正確,如何修改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可登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點擊右上角單位名稱-單位信息,修改單位名稱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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