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農用物資電子商務平臺商戶入駐合同(范本)》由淄博高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組織編寫發(fā)布,供農用物資電子商務交易及有關服務行業(yè)結合實際參照執(zhí)行。本文僅供參考,合同具體內容,請以淄博高新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官方網站發(fā)布的為準。
農用物資電子商務平臺商戶入駐合同(范本)
平臺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入駐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為推進甲乙雙方更好發(fā)展,發(fā)揮各自貨源、市場和渠道等優(yōu)勢,甲乙雙方本著戰(zhàn)略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部分農藥產品的購銷合作事宜達成共識,并簽訂如下合作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1.1 “農用物資”:是指在農業(yè)生產過程中用以改變和影響勞動對象的物質資料和物質條件(以下簡稱“農資”),包含但不限于農藥、種子、化肥、農膜等。
1.2 “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是指為入駐商戶銷售農資(以下簡稱為“農資電商平臺”或“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網站,網址為____________。
1.3 “商戶”:乙方必須是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法律實體,如無經營資格或違反本合同聲明與保證的組織不當注冊為農資電商平臺商戶或超越其民事權利或行為能力范圍從事交易的,其與農資電商平臺之間的合同自始無效,一經發(fā)現,有權立即注銷該商戶賬戶(銷售權),并追究其使用農資電商平臺服務的一切法律責任。
1.4 “用戶”:指使用甲方平臺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服務”:是指店鋪管理、商品發(fā)布、瀏覽、信息交流、商品交易、推廣營銷以及其他甲方各個平臺上所提供的無償或有償的技術服務。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1.5.1 電商信息服務:指商戶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利用農資電商平臺網上交易平臺查詢商品信息、發(fā)布商品信息、作為賣方與其它用戶訂立商品買賣合同、評價其它用戶的信用、參加農資電商平臺的有關活動以及其他由農資電商平臺同意提供的信息服務;
1.5.2 農資電商平臺活動推薦位服務:指農資電商平臺舉辦的商業(yè)推廣活動頁面中的推薦位展示服務。
1.6 商家后臺:商家在甲方平臺經甲方審核及完成必要的入駐流程后,由甲方給予商家PC端或小程序的商家管理后臺網址,包括獨立的賬號和平臺設置的初始密碼,商家在該后臺完成產品編輯、上傳、設置運費、處理訂單、申請?zhí)岈F等相關事宜。
1.7 確認交易:指消費者在農資電商商城向乙方購買商品,通過農資電商商城提供之后臺系統(tǒng)付款并確認收貨的交易。
1.8 交易服務費:指甲方根據確認交易的商品價款向乙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此費用中包括網上支付涉及的銀行交易手續(xù)費,但不涉及商品配送所產生的物流費用。
1.9 平臺規(guī)則:指在各甲方平臺上已經發(fā)布或將來可能發(fā)布的各種規(guī)范性文件。
第二條 資質證明文件
2.1 乙方欲使用本合同下服務,必須向農資電商平臺提交其在申請服務時提供信息的相關證明。具體證明信息內容如下:
2.1.1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1.2 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1.3 商戶出具的證明聯系人獲得商戶授權的證明;
2.1.4 農資相關經營許可證;
2.1.5 其他搶農資網平臺認為需查驗的信息。(根據商戶經營類別的不同查驗不同的信息)
(2.1.1,2.1.2,2.1.3需加蓋乙方的公章)
2.2 信息變更的通知:合同期內,上述信息(包括相關證明文件)的任何變更商戶都應及時通知農資電商平臺,如上述信息變更后使得乙方商戶不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出現時,農資電商平臺有權立即終止或中止本合同。
2.3 責任條款:乙方同意為其未及時的通知或更新其信息承擔全部責任,并保證其向農資電商平臺提供的全部證明文件真實、準確且不存在超過時效問題(即保證所有證明文件在整個合同履行期間都處于有效期內)如因上述原因發(fā)生糾紛或被相關國家主管機關處罰,乙方應當獨立承擔全部責任,如給農資電商平臺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賠償其全部損失。
第三條 商戶申請條件
乙方與甲方進行本合同項下之合作,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他經營許可;
(二)確認接受本合同及農資電商平臺其他相關合同及管理條例,注冊成為農資電商用戶;
(三)提交了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相關證明文件并獲得農資電商平臺認可。
第四條 商戶管理規(guī)則
4.1 乙方入駐農資電商平臺銷售產品應具有相關合法授權,并對產品質量完全負責。對因產品質量問題產生的退款、退貨、投訴、賠付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2 乙方對售賣的產品具有自主定價權,但乙方需保證商品定價不得損失農資電商平臺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需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責任。
4.3 乙方作為商品的實際出售方,需配合甲方提供產品銷售、使用所需的全部資料給購買方。
4.4 購買方所需要的商品發(fā)票由乙方自行提供。
4.5 乙方入駐甲方平臺售賣產品后,在接到后臺系統(tǒng)訂單或收到甲方人員電話訂單后需要在48小時內按訂單的收貨信息發(fā)貨。未按時效發(fā)貨產生的損失由商戶全部承擔。
第五條 商戶的聲明與保證:
5.1 乙方符合相關產品的售賣資質和條件,且向農資電商平臺提供真實、合法、準確、有效的注冊資料,并保證其諸如電子郵件地址、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郵政編碼等內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證農資電商平臺可以通過上述聯系方式與自己進行聯系。
5.2 乙方保證遵守本合同以及所有公示于農資電商平臺網站上的包括但不僅限于規(guī)則和流程、管理條例、規(guī)定等。
5.3 乙方保證擁有發(fā)布于農資電商平臺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銷售權。
5.4 乙方保證按照不低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相應的售后服務。
5.5 乙方保證只接受農資電商平臺提供的支付方式作為其通過農資電商平臺網達成的交易的支付工具。
5.6 乙方保證在使用服務進行交易的過程中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在交易過程中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擾亂網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從事與網上交易無關的行為。
5.7 乙方保證在使用服務時實施的所有行為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農資電商平臺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各種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違反導致任何法律后果的發(fā)生,商戶將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所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5.8 乙方同意不對農資電商平臺上任何數據作商業(yè)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經農資電商平臺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以復制、傳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農資電商平臺網站上其他用戶展示的任何資料;
5.9 乙方承諾擁有合法的權利和資格向農資電商平臺上傳有關商品銷售信息并進行銷售,且前述行為未對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識產權、物權等構成侵害,如因其行為導致農資電商平臺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賠,訴訟或行政責任,其將承擔相應責任并使農資電商平臺免責。
5.10 乙方認可本合同簽署并不當然導致本合同發(fā)生法律效力,本合同是附條件生效合同,即必須經過農資電商平臺對其提交的全部資料審核通過后方可生效。同時,乙方認可農資電商平臺有權獨立的對其入駐資料、經營權限開通申請進行評估、判斷。審核結果以農資電商平臺評估、判斷為準,其對此不持有任何異議。
5.11 乙方承諾不在發(fā)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獲授權品牌的關鍵字;
5.12 乙方承諾接受農資電商平臺對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進貨來源的不定期檢查,其有義務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進貨來源的相關憑證。對于無法提供合法進貨來源憑證的,農資電商平臺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商品的真?zhèn)巫鞒雠袛嗖⒏鶕竞贤约稗r資電商平臺網相關規(guī)則進行處理,乙方對此承擔舉證不利的后果。
5.13 乙方承諾接受農資電商平臺基于商品品質控制需求對其在售商品進行的質量抽檢,其承諾對農資電商平臺選擇的檢測結果不持有異議。對于經檢測證明存在質量瑕疵的商品,檢測費用由商戶承擔。
第六條 農資電商平臺的權利和義務:
6.1 農資電商平臺有義務在現有技術上維護整個農資電商平臺網上交易平臺的正常運行,并努力提升和改進技術,使商戶網上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農資電商平臺有權根據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以及商戶對自己經營范圍的描述自行決定(調整)允許商戶發(fā)布商品的農資電商平臺商品類目種類和數量,商戶對此不持任何異議。
6.2 因網上交易平臺的特殊性,農資電商平臺沒有義務對所有商戶的交易行為以及與交易有關的其它事項進行事先審查,但如存在下列情況:
6.2.1 第三方通知農資電商平臺,認為某個具體商戶或具體交易事項可能存在重大問題;
6.2.2 監(jiān)管機構或第三方向農資電商平臺告知交易平臺上有違法或不當行為的;
農資電商平臺有權根據不同情況選擇刪除相關信息或停止對該商戶提供服務,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6.3 農資電商平臺有權對乙方的注冊數據及交易行為進行查閱,發(fā)現注冊數據或交易行為中存在任何問題或懷疑,均有權向乙方發(fā)出詢問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刪除等處理;
6.4 經國家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處罰決定確認乙方存在違法行為,或者農資電商平臺有足夠事實依據可以認定乙方存在違法或違反合同行為的,農資電商平臺有權在農資電商平臺網站公布乙方的違法和/或違規(guī)行為;
6.5對于乙方在農資電商平臺交易平臺發(fā)布的下列各類信息,農資電商平臺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進行刪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規(guī)避費用為目的的信息;以炒作信用為目的的信息;農資電商平臺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詐等惡意或虛假內容的信息;農資電商平臺有理由相信與網上交易無關或不是以交易為目的的信息;農資電商平臺有理由相信屬違反公共利益或可能嚴重損害農資電商平臺和/或其它用戶合法利益的信息;
6.6 農資電商平臺有權根據業(yè)務調整情況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其關聯公司,此種情況將會提前7天以網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承諾對此不持有異議。
第七條 保證金、費用規(guī)定
7.1 乙方入駐農資電商平臺售賣商品,需向甲方繳納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需在本合同簽署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本合同生效。合同終止后經雙方核算確認,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到乙方指定賬戶。
甲方的收款賬戶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收款戶名:____________
收款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
7.2 服務費:根據產品售價收取服務費,費用為產品銷售價的____%。
7.3 服務費在商品結算款中扣除。
7.4 結算:商戶按照系統(tǒng)訂單將產品發(fā)貨到指定地址,買家確認收貨后,商戶可后臺申請貨款提現。提現申請通過后商品貨款匯入商戶指定賬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
7.5 保證金扣除;如存在以下情況,甲方可扣除相應保證金
7.5.1 如第三方因乙方在農資電商平臺上的行為與甲方存在糾紛,并且有相應合法文書;
7.5.2 乙方存在嚴重違反農資電商平臺規(guī)則的;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并在乙方滿足合同正文相關條件和符合甲方平臺已經發(fā)布的或將來可能發(fā)布的各類規(guī)則后,本合同即生效。
8.2 甲方會不定期修改平臺規(guī)則,若修改后的平臺規(guī)則與本合同內容發(fā)生沖突的,以新修訂的平臺規(guī)則為準。如商戶不同意相關變更,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本合同。否則,任何修訂和新規(guī)則一經發(fā)布即自動生效,乙方需遵守相關的規(guī)則。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9.1 通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15)天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本合同,但本合同的解除,并不影響對第三方需要承擔的相關義務。
9.2 農資電商平臺單方解除權:
如乙方違反農資電商平臺網站上的包括但不僅限于規(guī)則和流程、管理條例、規(guī)定等或本合同中的任何承諾或保證,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約定,農資電商平臺都有權立刻終止本合同,且按有關規(guī)則對商戶進行處罰。
9.3 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合同終止條件發(fā)生或實現,導致本合同終止。
9.4 合同終止后有關事項的處理:
9.4.1 合同終止后,農資電商平臺沒有義務為乙方保留農資電商平臺服務賬戶中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信息,或轉發(fā)任何未曾閱讀或發(fā)送的信息給乙方或第三方。亦不就終止合同而對商戶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
9.4.2 無論本合同因何原因終止,在合同終止前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賠償和責任,乙方必須完全且獨立地承擔;
9.4.3 合同終止后,農資電商平臺有權保留乙方的注冊數據及以前的交易行為記錄。如乙方在合同終止前在農資電商平臺交易平臺上存在違法行為或違反合同的行為,農資電商平臺仍可行使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權利;
9.4.4 合同終止之前,1)乙方已經上傳至農資電商平臺網站的商品信息尚未達成交易合同的,農資電商平臺有權在合同終止時同時刪除此項商品的相關信息;2)乙方已經與另一用戶就某商品信息達成交易合同的,農資電商平臺可以不刪除該項交易,但農資電商平臺有權在合同終止的同時將合同終止的的情況通知該交易中的買方。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0.1 本合同所稱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任何補充合同所述內容及在合作過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經商業(yè)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將該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傳播、編輯或展示。合同方承諾,本合同終止后仍承擔此條款下的保密義務,保密期為永久。
10.2 因對方書面同意以及國家、行政、司法強制行為而披露商業(yè)秘密的,披露方不承擔責任;該商業(yè)秘密已為公眾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責任限制和不可抗力
11.1 農資電商平臺對服務所涉的技術和信息的有效性,準確性,正確性,可靠性,質量,穩(wěn)定,完整和及時性均不作承諾和保證。
11.2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農資電商平臺均不對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電力、電商、電腦、通訊或其他系統(tǒng)的故障、罷工、火災、洪水、風暴、爆炸等)或國際、國內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為而導致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乙方同意賠償由于使用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將商戶資料展示在網站上)或違反本合同而給農資電商平臺造成的任何損失(包括由此產生的全額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費用)。乙方同意農資電商平臺不對任何其張貼的資料,包括誹謗性的,攻擊性的或非法的資料,承擔任何責任;由于此類材料對其它用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12.2 乙方承諾不會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用戶或通過其他方式轉移其可以通過農資電商平臺在線達成的交易,或達成交易后不經農資電商平臺指定賬戶收取交易金額以規(guī)避向農資電商平臺支付相關服務費用或平臺管控。否則將視為嚴重違約,農資電商平臺將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就違約行為向商戶追償。
12.3 除本合同及農資電商平臺網規(guī)則另有約定之外,如一方發(fā)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要求違約方在指定的時限內停止違約行為,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不退換全部保證金并終止本合同,并有權就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進行進一步索賠。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及其他
13.1 本合同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予以處理,若發(fā)生爭議,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 如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被視作無效或無法執(zhí)行,則上述條款可被分離,其余部份則仍具有法律效力。
13.3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商家入駐合同》的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入駐方營業(yè)執(zhí)照(加蓋公章)
附件二:入駐方農資經營許可證(加蓋公章)
附件三:入駐方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四:提現銀行賬戶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五: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附件六:委托收款證明(加蓋公章)
(注:部分附件未在本范本中列出)
委托收款證明
我單位因業(yè)務需要,現委托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作為我單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權其代表我單位進行代收款工作,收款范圍為:我單位在農資電商平臺上發(fā)生的所有訂單,且代理人有權指定收款賬戶。
特此委托!
委托方:____________ 收款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6-04-15
2026-04-14
2026-03-20
2026-03-12
2026-02-10
2026-02-09
2026-02-04
2026-01-29
2026-01-23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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