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北京市互聯(lián)網租賃自行車騎行卡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制定發(fā)布。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官網發(fā)布的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1.本合同中,甲方指在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運營的互聯(lián)網租賃自行車企業(yè),乙方指消費者。
2.本合同所稱的互聯(lián)網租賃自行車(以下簡稱“共享單車”)騎行卡是指由甲方以電子載體形式發(fā)行的,在甲方共享單車平臺上可以使用的車輛租賃服務的憑證。
3.本合同適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區(qū)域內,互聯(lián)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yè)與消費者間進行的互聯(lián)網租賃自行車騎行卡(以下簡稱“騎行卡”)買賣交易。
特別提示
1.為保證乙方合法權益,騎行卡以實名認證方式購買。
2.乙方在購買騎行卡之前,請先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加粗字體部分,如不同意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請停止后續(xù)操作。
3.乙方通過在甲方的平臺、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寶小程序等(以下統(tǒng)稱“單車平臺”)或其他任何方式成功購買騎行卡后,即視為合同成立。
4.乙方可自主購買合適的騎行卡,購卡前請仔細查看合同條款及所購騎行卡種類、特定使用規(guī)則等說明,應自行保管好購卡信息。因自身原因無法使用已購買的騎行卡,應在7日內申請退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乙方應及時根據單車平臺提示或通告升級客戶端,避免由于客戶端版本低影響正常使用。
北京市互聯(lián)網租賃自行車騎行卡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為規(guī)范北京市騎行卡的購買、使用行為,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雙方簽署本合同并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騎行卡種類
騎行卡包括單車騎行時長卡和單車騎行次卡兩大類。
第二條 使用范圍
騎行卡僅在乙方騎行共享單車時適用,具體使用區(qū)域、時段、車型、每次騎行最高抵扣金額等,以乙方購買的騎行卡種類為準。
第三條 支付方式
1.收款賬戶信息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預付資金存管專用賬戶: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2.預收金額
以乙方在單車平臺購買騎行卡的實際支付金額為準。單個賬號內騎行卡預付金額度不得超過100元。
3.支付方式
甲方單車平臺支持支付寶、微信、銀行卡等多種支付方式購買騎行卡,具體以乙方在單車平臺選擇的支付方式為準。
第四條 有效期及額度
1.生效日期
乙方賬戶無騎行卡,購買騎行卡后,騎行卡立即生效并可使用。乙方有騎行卡,則:
1.1單車騎行時長卡:使用條件(指使用區(qū)域、每日最多使用次數等,不包含卡面金額、每日最高抵扣金額,下同)相同的單車騎行時長卡,后購買的在當前已有的單車騎行時長卡失效后立即生效;使用條件不同的單車騎行時長卡,在購買后立即生效。
1.2單車騎行次卡:在購買后立即生效,與當前所有的單車騎行卡互不影響。
2.失效日期
2.1單車騎行時長卡于騎行卡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3︰59︰59失效。
2.2單車騎行次卡于騎行卡有效期內次數使用完畢失效或有效期最后一日的23︰59︰59失效。
2.3乙方如選擇的是設有有效期的連續(xù)包月類自動續(xù)費卡型,則有效期滿自動失效,不再續(xù)費。
3.額度上限
乙方賬戶內未使用的騎行卡權益對應的實付金額超過100元(即賬戶內當前剩余騎行卡權益對應的實付金額已達到100元,或雖不足100元再行購買將超過100元的),則無法繼續(xù)購買騎行卡。
4.騎行卡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五條 使用規(guī)則
1.兌付
1.1單車騎行時長卡,在有效期內可多次兌付騎行服務。
1.2單車騎行次卡,每次騎行兌付1次騎行服務。
1.3乙方可以購買多張騎行卡,單車平臺默認結算時使用針對當前騎行最優(yōu)權益的騎行卡。
2.計費結算
2.1騎行卡僅可結算正常騎行費用。
2.2騎行卡在有效期內,騎行訂單結束車輛落鎖,單車平臺按照騎行卡卡種正常計費結算。
2.3乙方如同時持有多張騎行卡,則優(yōu)先按照最優(yōu)抵扣邏輯進行抵扣(優(yōu)先使用可全額抵扣卡),如可抵扣的金額相同則按照過期順序進行計費結算。
3.退費
3.1乙方自購買騎行卡之日起7日內未使用的,可向甲方申請全額退款;甲方應在乙方申請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退回。
3.2乙方購買騎行卡后已經使用且騎行卡在有效期內的,按照如下方式辦理退款:
3.2.1由于甲方原因停止經營,無法繼續(xù)在當地提供服務的,甲方需提前告知停止經營情況及退款方式、時限等事宜,并自乙方提出退款申請之日起15日內原路退回剩余金額。
3.2.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無法繼續(xù)使用騎行卡的,甲方應于乙方提交退款申請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自審核通過之日起15日內退回剩余金額。
3.3退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原付款方式原路退款。
3.4退費規(guī)則。乙方在騎行卡使用有效期內發(fā)起的退卡申請,甲方按騎行卡實際余額退款。退款余額=騎行卡已實際支付金額(A)-對應騎行卡騎行實際抵扣金額(B),如果A>B,則退卡金額為【A-B】;如果A≤B,則退卡金額為0。
4.包月自動續(xù)費
4.1乙方確認開通騎行卡的連續(xù)包月后,通過授權支付渠道以30天為周期自動續(xù)費。
4.1.1乙方當前無可用的騎行卡,支付連續(xù)包月費用成功后,連續(xù)包月服務即生效。
4.1.2乙方當前仍有可用的騎行卡,則在當前剩余騎行卡到期前1天內續(xù)費,續(xù)費成功后騎行卡有效期順延30天。
4.2甲方騎行卡連續(xù)包月價格發(fā)生調整,應在調整日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如果接受,則在下次扣費按照新的價格繼續(xù)執(zhí)行連續(xù)包月服務。甲方將按調整價格進行扣費。如果乙方不接受價格調整,可通過單車平臺取消包月自動續(xù)費服務。
4.3甲方須在包月自動續(xù)費每個扣費日前5日通過App通知或短信等形式提醒乙方。
4.4乙方如需取消連續(xù)包月,可通過單車平臺關閉連續(xù)包月功能。
第六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單車平臺以通知、彈窗等形式告知乙方騎行卡的使用規(guī)則,并保證乙方按照正規(guī)途徑購買的騎行卡可以正常使用。
2.甲方單車平臺應支持同一用戶不同手機號之間的騎行卡轉讓,同一用戶(即實名認證為同一身份證的)變更手機號的,可按照操作提示換綁新手機號。手機號換綁后,原手機號對應的騎行卡權益應遷移至新手機號。
3.甲方應依據交通運輸部等六部委發(fā)布的《交通運輸新業(yè)態(tài)用戶資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建立預付金專用存管賬戶,并接受行業(yè)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保證本合同乙方騎行卡資金的安全。
4.甲方應提供24小時平臺線上咨詢和客服電話。乙方對騎行卡使用事宜有任何疑問的,可聯(lián)系客服進行咨詢(客服電話:______)。
5.甲方應依據本合同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保證乙方的注冊身份及購卡信息安全。
6.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刪除乙方的相關個人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需要保存的,依照其規(guī)定;除相關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信息。
7.乙方應依據本合同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合法合理使用騎行卡。
8.乙方應妥善保管賬號、密碼。賬號或密碼丟失,可按照單車平臺操作提示或聯(lián)系甲方客服申請找回。
9.乙方購卡后需開具發(fā)票的,可以通過單車平臺進行申請。甲方應于乙方提交開票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開具。
第七條 贈送權益使用范圍、條件及退款處理方式
1.乙方購卡(含買贈等方式)所獲贈品或者增值服務權益的使用范圍、使用條件均以甲方贈送權益的說明為準。
2.乙方購卡(含買贈等方式)所獲贈品或者增值服務權益,在發(fā)起退卡時應當退回贈品或者根據權益使用情況從騎行卡退款中扣減。
第八條 消費記錄及余額查詢方式
1.甲方應保存乙方騎行卡消費記錄時長不少于3年,并為乙方提供便捷的騎行卡余額查詢方式。
2.乙方可通過甲方單車平臺查詢騎行卡使用規(guī)則、消費記錄和余額。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1.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更新,應通過在單車平臺上發(fā)出公告、站內通知等方式提前通知。修改更新內容實施時間,不短于發(fā)布之日后7個自然日。
2.乙方對于變更后的合同內容不同意的,有權終止本合同。
3.騎行卡失效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4.乙方如果發(fā)生以下情形時,甲方有權暫停騎行卡的使用并解除本合同,對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1)采取不正當手段謀利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2)違反本合同項下約定的義務,或多次違反相關約定義務的;
(3)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于乙方所有通知均可通過單車平臺網頁公告、App消息、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或常規(guī)信件等方式進行;除常規(guī)信件以郵戳載明簽收日期為送達日外,其他方式均以發(fā)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相關規(guī)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下列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使用騎行卡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乙方賬戶因公安、法院等部門要求被凍結的;
(2)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相關規(guī)則,給甲方造成損失而被甲方凍結的;
(3)乙方因保管不當導致賬戶被盜用或者丟失的。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依據另行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僅因其名稱的變更或者法人代表、負責人等的變動而不履行約定義務。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將合同約定的車輛租賃服務項目和內容轉讓給第三人時,不得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并申請騎行卡余額退款時,甲方應按照前述規(guī)則給予退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退款。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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