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武漢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合同書示范文本》由武漢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本文僅供參考,合同文本具體內容請以武漢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武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的為準。
編號:WF-2024-7820-1
武漢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合同書示范文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01號)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企業資質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在武漢市取得任意區行政審批局頒發的《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填寫說明:東湖高新區在取消城市生活垃圾服務審批試點期間,在該區從事環衛作業服務的企業無須此項資質許可),并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明確的相關法定條件。 二、服務范圍 本合同所約定服務范圍見下表:
三、服務內容 (一)作業內容 對服務區域內的所有城市道路實施環衛作業:具體包括以下區域: 1.城市道路路面全方位清掃、清洗(道路兩側從墻根至墻根范圍內公共區域,有明確業主單位的區域除外),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高架橋、車行隧道、匝道、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 2.道路附屬設施清洗保潔,包括交通護欄、波紋板、隔音屏、隔離墩等; 3.道路沿線城市家具清洗保潔和違法三亂清除,包括路名牌、公交站亭等各類牌、亭,雕塑、長椅、障礙球等公共設施,高架橋和車行隧道、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的橋身、橋體、頂篷、內壁等部位; 4.道路沿線公共區域廢物箱、垃圾桶的清洗消殺和更新維護。 5.道路沿線花壇、綠化帶、行道樹樹穴等綠化區域垃圾清掃、撿拾。 6.(服務區域含社區的須寫此條)社區內所有開放式的公共道路、房前屋后公共場所(封閉式居民小區、單位院落等有明確業主單位的區域除外)清掃保潔; 7.服務區域內城市道路沿線公共區域垃圾容器,以及小區、門店、單位、商業體等各類業態產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 8.其他未能詳盡的作業范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具體服務內容以下方勾選項和補充內容為準。(填寫說明:勾選內容應與招標需求一致,根據勾選內容對上文文字進行調整) □清掃保潔(含清洗)、生活垃圾收集 □生活垃圾轉運 □違法三亂清除 □公共廁所運維 □垃圾轉運站運維 □其他(如有,請補充):__________ (二)作業規范和要求 乙方應該參照《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清掃保潔、垃圾收運等章節相關要求進行環衛作業,并達到質量要求,詳見附件1。 四、人員配置及福利待遇 (一)人員配置 1.按照甲方招標文件要求,本項目需配備的各類作業人員數量如下:
(二)人員培訓和管理 1.乙方有義務對環衛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行為規范培訓,進行環衛作業人員行為規范培訓(參照《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和《武漢市環境衛生作業規范》(DB4201-T5752019)),督促其落實文明、安全、規范作業要求。 2.乙方應該參照《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環衛隊伍管理”章節要求做好人員管理,落實裝備配備、優化勤務模式、文明安全等要求,詳見附件2。 3.乙方應為所有環衛作業人員應配備用于采集定位、軌跡數據的前端物聯設備或手機APP,日常作業數據按要求對接、傳輸至市級環衛信息化平臺。 (三)人員福利待遇 1.乙方有義務落實環衛工人薪酬福利待遇。合同制環衛工人工資收入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30%,逢政策性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相應調整。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_____年發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自_____年_____月起,武漢市區最低工資為_____元/月,按130%計算為_____元/月。 2.按照國家法律或省市相關規定,為符合法定條件的環衛工人足額繳納五險一金;按照全市統一賠付標準,為環衛工人購買意外傷害險、雇主責任險等商業保險。 3.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高溫津貼等補助。根據天氣預報,當日最高氣溫≥35℃時,對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人員按照_____元/天標準發放高溫津貼。氣溫達到40℃時停止戶外作業。每周工作時間超過_____小時的,按每小時_____元標準發放加班費。 4.每年組織環衛工人進行健康體檢,體檢費用不低于_____元/人。 五、設施設備配置與管理 (一)作業設備配置。 乙方應嚴格參照按照甲方招標文件要求,本項目需配備的各類作業設備數量如下:
(填寫說明:甲方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調整上述標準及內容,與招標文件保持一致。按照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工作要求,環衛車輛中新能源車型比例一般不低于75%。) (二)其他設施配置 本項目已配備廢物箱_____個、垃圾桶_____個,乙方還需配備廢物箱_____個、垃圾桶_____個。 本項目已配備車輛停保場所_____個、停車位_____個,乙方還需配備停保場所_____個、停車位_____個。 (三)設施設備管理 1.乙方應該參照《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環衛車輛”章節規定做好環衛車輛管理,落實車輛標識噴涂、“三應三禁”、安全規范等要求;參照“環衛作息間、環衛停保場”等章節規定做好作息間、停保場管理。詳見附件3。 2.乙方應為所有環衛作業車輛配備用于采集定位、軌跡和作業數據的前端物聯設備,日常作業數據按要求對接、傳輸至市級環衛信息化平臺。新能源環衛車輛應符合《武漢市新能源環衛車輛技術指引》相關技術標準,詳見附件4。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有效期屆滿,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服務期內的合同履約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續簽,續簽次數不得超過2次,總服務期限不得超過3年。 (填寫說明:應與招標需求保持一致) 七、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指導、監督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2.制定檢查考核辦法,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按照考評結果按時支付服務費,并實施相應獎懲。甲方可以根據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考核標準相關規定,修改調整甲方現有質量要求及考評辦法,乙方不得持任何異議。 3.甲乙雙方應協商取水樁位安裝和支付取水費用等義務歸屬,一般情況下由甲方提供取水樁位并承擔取水費用(水費不包含在本次合同金額中),甲乙雙方有其他約定的除外。 4.要求乙方按照全市統一規定,參加環衛行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5.聽取乙方提出的建議并給予答復。 6.更改聯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時應及時告知乙方。 7.其他權利及義務(如有,請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開展服務,足額配備作業車輛和人員,及時處置各類環境衛生問題,確保作業質量達標。 2.制定服務區域日常作業管理和質檢巡查制度,做好相關臺賬記錄,經甲方認可并備案。 3.及時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工作,接受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考核及獎懲措施,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和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按要求整改到位。 4.督促作業人員統一著裝上崗,配備環衛作業車輛等工具設備,做好作業人員、車輛安全管理。當乙方作業人員或作業車輛發生意外傷害及勞動糾紛時,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善后,不得因此損害甲方利益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5.按照本市、行業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要求,發放作業人員的工資和各類津貼、補貼等相關福利,對符合條件的人員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切實保障員工權益。乙方與工作人員因工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員工與甲方無任何勞務及勞動關系,乙方聘用人員環衛作業時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出行安全及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處理,并依法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員工發生傷亡或疾病時,由乙方負責妥善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及合同履行。若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就該損失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方應承擔甲方的全部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等) 6.在保證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據甲方安排,無條件執行各類特殊情況(重污染天氣、災害天氣、疫情防控、重大活動或檢查、大規模污染或垃圾清理、地方政府相關合理的環衛應急工作,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下的環境衛生應急保障和處置工作。 7.承擔合同期內服務區域新增的作業量,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8.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辦理服務區域內各類環境衛生群眾投訴、信訪,對市民群眾提出的合理訴求,在規定時限內落實相關整改措施并將整改結果報甲方。根據群眾訴求改進服務質量,減少集中、重復投訴,提高滿意率。 9.滿足市城市管理部門及甲方的信息化監管要求,在市級環衛信息化平臺維護企業服務合同、區域、車輛、人員、排班等各類基礎業務數據,保持數據真實、準確、動態更新。 10.按時參加甲方和行業主管部門召開的會議。 11.更改聯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時應及時告知甲方。 12.其他權利及義務(如有,請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甲乙雙方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研究協商結果,適當增減上述權利和義務。) 八、合同金額與支付 1.合同總金額為_____元,大寫:_____。(具體費用按作業服務實際發生量(包括作業面積以及作業質量等)最終結算)具體見下方表格,按_____支付,每_____實際支付費用與_____考核結果相掛鉤。
2.付款方式: (1)付款時間:甲方根據當_____相關檢查考核結果和獎懲措施規定,于_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服務費用。 (2)付款方式:以轉賬方式直接轉入乙方銀行賬戶。 (3)轉賬信息:_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如有,請補充):__________ (5)甲方支付費用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等額有效的發票(由甲方決定是增值稅普通發票亦或增值稅專用發票):若乙方延遲交付發票,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 (填寫說明:一般按月或季度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可根據甲乙雙方約定修改調整) 九、獎勵措施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市級環衛企業評估中進入季度作業優秀名單(或季度排名前_____名)的,甲方可給予一次性獎勵_____元;進入市級環衛企業評估中進入年度作業優秀名單(或年度排名前_____名)的,甲方可給予一次性獎勵_____元,并在合同到期時將乙方納入優先續約對象。 (填寫說明:甲乙雙方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研究協商結果,適當增減上述內容。) 十、違約責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履行合同義務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故拒絕乙方正常開展服務工作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 3.甲方結合本單位檢查考核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考核結果,按照以下約定,對乙方收取違約金: (1)甲方對乙方的直接檢查考核: 對作業質量進行月度檢查考核,每月檢查對作業單位的抽查不低于_____處點位,采取百分制倒扣分形式計分,每處環境衛生問題扣_____分,月度考核成績低于_____分視為作業質量不達標,按照服務合同中每月服務費用總額的_____%一次性收取違約金。 對乙方的信息化管理情況進行月度檢查考核,發現乙方存在未按要求在環衛設施、車輛、人員全量配備前端設備并接入主管部門信息化平臺,信息化平臺各項作業數據不符合市、區環衛作業規范和考核標準的,基礎業務數據更新維護不及時、不規范、不準確等情形的,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 對乙方作業力量配備情況進行月度檢查考核,發現乙方未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數量和類型配備作業人員和車輛的,月底按照每缺少1人_____元、每缺少1臺車輛_____元的標準一次性收取違約金;出勤人員與排班計劃不符,臨時少人、缺崗的,每次每缺少1人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環衛作業車輛存在未密閉運輸、跑冒滴漏、外觀臟污、作業擾民等違規現象,每發現1次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因乙方監管不力出現作業人員操作失誤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由作業單位自行承擔,甲方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對乙方落實環衛工人的福利待遇落實情況進行監管,發現有未落實社保應繳盡繳、工資未達到當地最低收入130%標準、未按時提供、更新環衛工人工作裝備的、或其他相關情形的,經查實后,每1人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 對乙方在各類重大活動、災害天氣、突發環境衛生問題和甲方指派的其他臨時環境衛生保障任務中,對甲方指揮調度的響應、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對甲方指揮調度不予響應或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 (2)甲方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檢查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考核: 按照市級環境衛生考核方案(填寫說明:此處應附合同簽訂時正在執行的考核文件名稱),市級(或區級)三方對乙方服務區域內的受檢點位檢查測評成績低于_____分視為不達標,每月不達標點位少于_____個的,一次性獎勵_____元;每月不達標點位數超過_____的,每超出1個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同一點位連續不達標達到_____次或出現得分在_____分以下嚴重扣分情況的,每1處點位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 市級(或區級)三方檢查、馬路辦公和其他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每1處問題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同一點位一個月(或一個季度)內連續發現問題的,每1處點位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 在市級環衛企業評估中進入季度重點監管名單(或季度排名后_____名)的,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在市級環衛企業評估中進入年度重點監管名單(或年度排名前_____名)的,一次性收取違約金_____元。 3、乙方服務區域內出現環境衛生類重大問題、負面輿情、違法違規案件,不滿意投訴件、或上級領導、部門督辦批示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將視違規情況按照每月費用總額的_____%一次性收取違約金。 4.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所享有的合同權利或應履行的合同義務,也不得將本合同服務內容分包給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另行委托增加的費用訴訟費、差旅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 (填寫說明:甲乙雙方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研究協商結果,適當增減上述內容。) 十一、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戰爭、政策、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疫情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預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情形)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在不可抗力發生期間及結束之后在合同的履行仍有意義時,受影響的一方仍應在可能的范圍內履行己方的義務,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的發生。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7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3.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另外一方。未提前通知,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在合同履約過程中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額根據另一方實際損失確定。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并可依法依規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1)環衛作業資質不真實或過期未及時補辦的。 (2)發現在招標過程中弄虛作假、謀取中標的。 (3)對甲方合同履約管理、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或市、區、街相關檢查考核不服從、不配合的。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所享有的合同權利或應履行的合同義務,或將本合同服務內容分包給其他第三方完成。 (5)甲方對乙方的作業質量檢查考核,累計_____個月或連續_____個月不達標的。 (6)人員、車輛配置或環衛工人福利待遇保障未達到招標需求,且經甲方書面督促后仍整改不到位的。 (7)對甲方指揮調度不予響應或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累計達到_____次的。 (8)服務區域在市級考評中成績累計_____次或連續_____次倒數第_____名及以下的,或平均得分累計_____次或連續_____次低于_____分的。 (9)合同有效期內,2次進入市級企業評估季度重點監管名單或1次進入年度重點監管名單的。 (10)服務區域出現3次環境衛生類重大問題、負面輿情、違法違規案件,不滿意投訴件、或上級督辦批示件的。 (11)乙方符合環衛企業信用評級參評條件但拒不參評的,或乙方信用等級評價降至A級以下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禁止乙方參與甲方單位招投標活動直至其信用等級達到A級或以上。 (12)乙方存在未按規定落實環衛工人的福利待遇相關情形,經甲方書面督促后仍整改不到位的。 (13)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14)其他情況(如有,請補充):_______________ (填寫說明:甲乙雙方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研究協商結果,適當增減上述內容。) 十三、合同的生效、變更、續簽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雙方應全面履行。 3.因違約解除本合同,在過渡期內乙方應保持作業人員穩定,不得降低服務質量,甲方應在過渡期內繼續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4.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核實相應資質證明文件。 5.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5)項目退出機制:詳見“十五、考評獎懲措施”中關于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相關條款。 發生項目退出情形的,乙方須繼續執行本項目相關要求直至甲方找到新的接替服務企業。乙方不執行的,甲方有權沒收合同尾款,且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另行委托增加的費用、訴訟費、差旅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 (二)發生道路機械清洗、城市家具清洗保潔、冰雪低溫災害環衛應急保障作業、重大節假日的保障、其他環衛作業應急保障的應急保障作業和應急清洗的,雙方明確程序如下: 1.原則上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包括書面文件、傳真、短信、微信等方式后方可進行。 2.上述應急保障作業和應急清洗完成后,乙方應該立即書面告知甲方完成情況(含區域、時間、完成效果等)。 (填寫說明:甲乙雙方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研究協商結果,適當增減上述內容。) 十四、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商議后無法達成一致的,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協議及相關文件 本協議之附件均為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附件1、《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清掃保潔、垃圾收運》; 附件2、《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環衛隊伍管理》; 附件3、《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環衛設施設備管理》; 上述文件材料如與本協議正文有矛盾的,以本協議正文為準。如文件前后矛盾,本協議解釋優先順序如下:本協議;本協議附件;本協議前后約定矛盾的,參考市、區管理要求及協議目的確認。 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或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文件未盡事項和工作標準按如下現行法律法規實施,雙方均予以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容貌標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國家、省、市、區有關法律以高標準者為準。如有其他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原則下協商解決的補充條款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原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其他約定事宜(如有,請補充):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雙方單位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的構成及解釋優先順序如下: (1)本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 (2)本合同簽訂后雙方簽訂的有關合同變更的協議或者通知; (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4)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5)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甲乙雙方任何員工的言論和書面文件在經單位書面確認之前均不代表單位。 7.甲乙任何一方住所地(住址)、代表人(聯系人)、電話等聯絡方式如有變更,變更的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本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繼續有效,微信和短信內容也作為雙方來往文件。通知、訴訟文書等文件以郵寄方式發送的,將文件按有效聯絡方式交給經營特快專遞的單位郵寄后,郵件被簽收即視為已經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清掃保潔、垃圾收運)
(填寫說明:采購人應根據合同簽訂時正在施行的規范標準,對附件進行動態更新) 一、清掃保潔 (一)城市道路 1.總體要求 保潔范圍:對全市城市道路開展全域保潔,包括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高架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區域的路面、道路附屬設施、沿街綠化區域、橋下空間、匝道。 管理要求:道路整體清潔,路面呈現本色,主次干道、高架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達到“四無四凈見本色”,即無垃圾雜草、無污水污漬、無亂堆亂放、無容器占道,路面干凈、站臥石人字溝干凈、城市家具干凈、垃圾容器干凈,路見本色。背街小巷達到“三無三凈”,即無垃圾雜草、無積塵淤泥、無亂堆亂放,路面干凈、綠地樹穴和花箱干凈、垃圾容器干凈。 特殊天氣:小到中雨天氣且氣溫>0℃時,對污染路段安排定點清洗,無污染路段或大到暴雨天氣不安排清洗。冬季氣溫≤0℃時,停止跨江跨湖橋梁、沿江沿湖道路、高架橋、快速路等易結冰路段或全市所有道路清洗作業。 應急隊伍:建立機動應急隊伍,堅持進行日常巡查,隨時發現、及時解決環境衛生存在問題,持續保持環境衛生干凈整潔。 2.作業規范 ——人工清掃 (1)人工清掃包括普掃、巡回保潔等環節。普掃是指凌晨時段對城市道路進行的普遍清掃;巡回保潔是指普掃結束后,白天至上半夜時段巡回不間斷打掃、撿拾,并對垃圾容器進行清洗、消殺。 (2)作業前應做好作業工具、設備的檢查,確保功能完好;作業期間,工具應隨身攜帶或存放于巡回保潔車,不得隨意擺放影響市容觀瞻;作業結束后,工具應在規定地點擺放整齊,相關設備、車輛不得亂停亂放。 (3)普掃時,應按人行道路面、樹穴及周邊、沿街綠化帶、車行道路面、雨水口的順序依次進行、全面清潔。雨后或沖洗作業后的要先推水、后清掃;清掃人字溝周邊區域時,應從兩個雨水口向中間收堆;人行道掃至樹穴處,應自樹根部從里向外掃。 (4)清掃保潔時不得漏掃、揚掃、產生揚塵,刮風天氣不得逆風清掃;不得將垃圾掃入雨水口(雨水箅子)、綠化帶、河道、邊溝等處;歸堆的垃圾靠邊打堆,及時清運或倒入容器,不得長期露天堆放;嚴禁焚燒樹葉、雜草和生活垃圾。 (5)推廣使用小型巡回保潔設備,使用時遵守交規,不違法載人,不阻礙行人、車輛通行,行進速度不超過25km/h。 ——機械清掃 (1)道路機械清掃應實行帶水作業,避免揚塵,車速不超過25km/h,車輛吸力應充足;根據路面狀況及時調整好吸掃車掃刷和吸口高度,做到有效清掃,避免空掃或揚塵。 (2)機械清掃作業時,吸掃車應沿車行道相同方向行進,重點清掃中央隔離帶下方和道路兩側;結合道路寬度、車行道劃分、道路分隔帶設置等情況,機掃車沿道路兩側側石平行作業,清除路面所有砂塵、廢棄物。對吸掃車不能清除的垃圾,應及時下車清除,避免損壞掃刷。 (3)機械清掃作業時,吸掃車應開啟主噴嘴、邊噴嘴、掃刷和吸污等裝置,對路面進行清洗的同時,將路面遺留的污水污物掃至車輛吸污口吸入車廂內運走,不得造成路面積水或撒漏污水。 (4)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收集的垃圾和污水應存放、排放至指定場地,不得撒漏或違規排放。 ——高壓沖洗 (1)車行道機械沖洗應使用高壓清洗車,作業區域覆蓋全部車道,車輛沿道路中央車道行進,從路中央向道路兩側(或單側)沖洗,將污水、污物沖向道路排水口一側。作業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5km/h,噴水壓力應≥300kPa。 (2)人行道機械沖洗作業使用小型高壓清洗車,對車輛、設備能夠覆蓋的區域全面清洗,將污水、污物沖向道路排水口一側。 (3)機械沖洗作業應安排在夜間22時至次日6時,特殊情況下需白天作業的,僅在車流、人流較少路段作業。不具備排水條件的道路,沖洗后的積水應吸掃干凈。 (4)在餐飲夜市集中路段,使用小型高壓清洗(去污)車沖洗路面油污,適當添加堿性制劑,使用60℃以上高溫水,配合人工反復沖洗,直至路面見本色。在路邊停車區域,使用小型高壓清洗(去污)車沖洗車輛底部路面,將車底垃圾沖刷至周邊區域后清掃收走。 ——霧灑降塵 (1)霧灑作業時應結合路面實際情況調整噴水方向和水壓,噴出的水呈扇形、霧狀,不應出現條狀或水流,做到路面均勻覆蓋、見潮不見水流。在有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路段霧灑時,以及等待紅綠燈時,及時調整水壓,避免濺污。 (2)機械灑水及噴霧作業時,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5km/h。 ——道路附屬設施保潔 按照“先立面、后平面”順序,先清洗交通附屬設施(護欄、隔音屏、波紋板、隔離墩)和城市家具(公共箱、亭、棚、桿、牌)等立面設施,后清洗道路路面,每周開展1輪附屬設施全區域、全要素、全方位深度保潔。 (1)城市家具:高度1.5米以下的可用高壓清洗車沖洗表面,再輔以人工清洗和擦拭;高度1.5米以上的可使用專用清洗車或帶升降平臺的高壓清洗車配合人工清洗。清洗時應同步清除“三亂”,不留黏痕和印跡。 (2)交通護欄:護欄清洗車沿車行線方向對交通護欄進行全面清洗,同時開啟高壓清洗槍清洗中央黃線;清洗車清洗主刷高度應與交通護欄高度保持一致,保證護欄一次性清洗保潔到位;可隨車配備1~2名保潔員,對護欄清洗車未洗凈的地方進行補洗,并保持護欄擺放有序。 隔音屏、波紋板:使用清洗車直接對內側或內外雙側進行清洗;高壓清洗車作業時,使用高壓水槍對隔音屏、波紋板內側進行沖洗;隨車配備1~2名保潔員,對機械未洗凈到的地方進行補充清洗,對積水進行清理。 3.城市道路分類作業要求 ——主次干道 車行道:每天夜間1沖洗1吸掃、白天1霧灑,每周開展1輪車行道全區域、全要素、全方位深度保潔。夜間時段按照標準化程序進行清洗作業,白天時段對污染路段進行定點清洗,雙向4車道以上寬距道路可安排多車輛梯次同步推進作業,做到見潮不見水。夜間限行路段利用白天時段或交管部門封閉管制時段開展清洗。 人行道:每周開展1輪人行道全區域、全要素、全方位深度保潔。凌晨普掃時段進行清洗作業,清洗前先完成人工普掃和清運,再使用小型清洗車對路面、人字溝、站臥石全面清洗,具備條件的道路使用吸掃車收邊。 ——背街小巷 車行道:每天夜間1次沖洗、白天即臟即洗。 人行道:每周1次清洗。 (二)公共區域 1.總體要求 強化監管:城管部門對全市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全覆蓋監管,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履行主體責任,落實常態化環衛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公共區域保持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亂扔亂倒垃圾,無垃圾積存,無污水污物,無亂堆亂放,無亂搭亂蓋,無亂貼亂畫,無焚燒垃圾。 多元同步:公共區域清掃保潔標準與城市道路保持一致;保潔區域與相鄰城市道路無縫對接,確保無空白、無死角;保潔時間與相鄰城市道路保持同步,早7:00前完成凌晨普掃及垃圾清運。 2.公共區域作業要求 ——“席地而坐”示范區域 管理要求:“席地而坐”示范片區應實施高標準保潔,落實重點區域、高峰時段保潔作業時空全覆蓋,實現平面、立面、剖面“四無一見”,即無垃圾、無污跡、無污水、無積塵,見本色,道路塵土量少于10g/m2,園林綠化植物葉面潔凈。 作業規范:(1)實行“一路兩側、到墻到邊,視線所及、一體保潔”作業模式,保潔范圍延伸至沿路綠化帶、公共綠地、人字溝、天橋下等區域衛生死角;公共區域7時前完成普掃。(2)實施掃、撿、沖、刷、洗、拔、撈、擦、吸、巡“十字作業法”。 ——建筑工地 管理要求:工地建設施工單位應保持工地內部及出入口周邊環境整潔,無車輪帶泥上路或路面泥塵污染現象,及時清除因工地出土造成的路面污染。 作業規范:(1)全天2沖洗2吸掃3霧灑,污染點位隨臟隨洗;(2)重污染天氣時,根據響應級別額外增加1-2次霧炮、霧灑或帶水吸掃作業。(3)對工地出土路線加強檢查,因車輪帶泥上路、運輸渣土跑冒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的,應及時清理,恢復路面本色。 ——集貿市場 管理要求:市場運營單位保持市場內部及出入口周邊環境整潔,地面和攤位設施干凈整潔,無積水、無污跡,無廢棄蔬菜、瓜果及散落垃圾,垃圾收集容器規范設置、外觀潔凈完好。 作業規范:(1)市場保潔人員應開展凌晨保潔,與其周邊道路清掃保潔時間保持一致,對生鮮等廚余垃圾、路面及人字溝積水、雨水篦子污物進行全面清理;(2)人流量較大時段應增配保潔人員,加大垃圾清理頻次,同步做好廚余垃圾分類收集;(3)污染嚴重區域應采用具備加熱功能的設備,噴灑高溫含堿溶液,清除路面油污,采用小型清洗車輛沖洗停車區域路面。 ——商業街區 管理要求:物業企業保持商業街區路面無垃圾、無污跡、無雜物、無積水,路面、邊角側石、公共綠地、環衛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干凈整潔;沿街門店(單位)不亂倒、亂排污水,門前無亂掛、亂張貼、亂涂寫現象;綠化帶花草、樹木無掛帶污物、雜物。 作業規范:(1)清掃保潔范圍應與相鄰責任區無縫對接,確保城市環境衛生保潔責任區域無空白、無交叉;(2)保潔作業時間應與其接壤的城市道路保潔作業時間同步,早7:00前完成凌晨普掃及垃圾清運。 ——公共綠地 管理要求:園林養護單位保持公共綠地無污垢及附著物、積水,內部各部位干凈、整潔,路面不打滑;綠化帶花草、樹木無掛帶污物、雜物;附屬公共設施完好、表面清潔。 作業規范:(1)小型電動巡回保潔車與人工徒步相結合,開展路面垃圾清掃、垃圾容器和公共設施即臟即洗的巡回保潔作業;(2)及時清理綠化帶暴露垃圾、枯枝敗葉等園林垃圾。 ——水域岸線 管理要求: 水面無垃圾、水生植物和動物尸骸等漂浮物;碼頭、停靠船舶周邊水域無成片漂浮物、水生植物,無懸掛垃圾;岸線、灘涂、護坡無垃圾堆積。 作業規范:(1)使用保潔作業船和專用保潔工具、設備,對水域岸線范圍內的漂浮垃圾和廢棄物等進行清除、打撈和收集;(2)按海事部門航行要求,規范作業;(3)水面垃圾、廢棄物應分類收運。 ——居民小區 管理要求:社區及物業企業保持居民小區內路面整潔無浮土、煙頭、紙屑、瓜果皮核、痰跡、渣土等垃圾雜物;綠化帶無瓜果皮核、紙屑、包裝筐(箱)、廢紙盒、紙袋等雜物,花草、樹木無掛帶污物、雜物;房前屋后干凈整潔,無亂堆亂放;建筑物屋頂保持整潔、美觀,無雜物亂堆放,屋頂設施設備設置安裝規范。 作業規范:(1)采取普掃與巡回保潔結合作業模式,實行即臟即洗的全天候保潔;(2)清掃保潔作業時間應與接壤的城市道路保潔作業時間同步,早7:00前完成凌晨普掃,其余時段進行巡回保潔。 (三)其他區域 總體要求:市域范圍內的其他區域,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內部、攪拌站內部、醫院內部等參照公共區域保潔。對于責任不明確的區域以及已使用但未移交的城市道路,由城管部門依法依規明確責任主體,督促落實環衛管理工作。 管理要求:應做到路面無垃圾雜草、無污水污漬、無亂堆亂放,無亂貼亂畫,設施設備干凈,路見本色。 作業規范:(1)保潔作業時間應與其接壤的城市道路保潔作業時間同步,早7:00前完成垃圾收集;(2)應對保潔范圍內的路面、設施等進行全面清掃保潔,作業范圍與相鄰責任區無縫對接,確保城市環境衛生保潔責任區域無空白、無交叉;(3)人流量增大、易污染區域應增加保潔人員、增配保潔設備。 (四)農村區域 管理要求:農村公共區域保持整潔,無亂扔亂倒垃圾,無垃圾積存,無污水污物、無亂堆亂放,無亂搭亂蓋,無亂貼亂畫,無焚燒垃圾;村灣道路路面凈、人字溝凈;田間地頭無暴露垃圾;房前屋后干凈整潔,無亂堆亂放,無殘枝敗葉、無污水污漬;溝渠堰塘保持清潔,水流暢通,無黑臭水體,無漂浮垃圾,無有害浮游植物;電線桿、燈桿、橋欄、宣傳展板、健身休閑器材等公共立面、公共設施無污漬、浮塵、涂鴉和非法宣傳品等。 作業規范:(1)村內道路采取全面清掃和撿拾保潔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道路全面清掃頻次為1次/每天,其余道路全面清掃頻次不低于1次/5天。村內道路撿拾保潔作業頻次不低于2次/天、作業時間不低于3小時/天。(2)村內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塘堰溝渠定期普掃,每日保潔,保持清潔衛生。(3)通過制定村規民約、與村民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開展美麗庭院評選、環境衛生紅黑榜等活動的方式,引導村民明確責任義務,自覺維護房前屋后及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二、生活垃圾收運 (一)作業標準 按照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清運及時的要求,實行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開展定制化服務,確保桶車同步,垃圾密閉化收運率、無害化處置率保持100%。 (二)生活垃圾收運要求 1.垃圾收運車應避開早晚高峰時段上路收運作業。中心城區、新城區城關地區(含新城區開發區)及連通中心城區(功能區)的主次干道等重點保障區域周邊,早晚高峰時間段內(7:00-9:00、16:00-19:00),禁止將垃圾容器集中轉移、擺放在主次干道兩側占道收運。 2.合理規劃收運路線和設置收運點位,做到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全覆蓋。合理規劃收運作業時段,與產生單位協商上門收運時段。 3.運輸途中嚴禁遺撒垃圾、污水,嚴禁在非指定地點隨意傾倒垃圾,嚴禁往垃圾中注水,不得造成占道擁堵。 (三)生活垃圾收運方式 1.分類收運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物業企業、單位等)應將垃圾容器按類別分組集中擺放至垃圾集中收運點,便于收運單位分類收運。不得將垃圾容器擺放在盲道、消防通道、車行道等區域。 ——其他垃圾以二次轉運為主、直運為輔。 ——廚余垃圾以二次轉運為主、就近就地處理為輔。 ——餐廚垃圾以直運為主,就近就地處理為輔。分為傳統定點收運及定制收運。傳統定點收運模式:臨街門店、單位食堂等地,以直運為主,就近就地處理為輔;定制收運服務模式:餐飲早夜市、繁華商圈等地,采用小型餐飲垃圾接駁車巡回收運。 2.定制服務(“宣、商、定、收、凈”) ——宣:“上門宣傳”:各區城管部門指導街道、社區對臨街商鋪、單位、小區等權屬單位逐一上門宣傳,明確其責任義務。 ——商:“商議需求”:街道、社區對臨街商鋪、單位、小區等權屬單位走訪調研,聽取收運需求,共同商議定制化服務方案,形成“一路一策”。 ——定:“定制服務”:建立餐飲早夜市、商業門店集中路段定制收運服務和傳統定點收運相結合的作業模式,采用小型垃圾收運車沿主次干道巡回收集清運垃圾。如垃圾增多或錯過定點收運,還可通過智慧收運程序預約收運。 ——收:“精準收運”:巡回收運時提醒臨街商鋪做好收運準備,做到“車到桶到、車走桶回”,嚴禁擺桶待運;按照桶車一色原則,分類收運,嚴禁混裝混運。 ——凈:“車凈桶凈路凈”:收運完畢后,收運作業人員登錄智慧收運程序進行點位打卡,權屬單位需配合登錄智慧收運程序確認,并及時收桶,保持桶身干凈整潔。隨車人員清掃作業現場及設備,確保工完場凈,車身無外掛垃圾。 3.桶車同步 ——收運前,收運作業人員采用收運小程序等方式與權屬單位做好銜接,在收運車輛到達的同時將容器集中轉移至收運點分類、整齊、密閉擺放,做到“車到桶到”,嚴禁擺桶待運; ——收運中,在收運過程中輕裝輕卸、分類收運,避免噪音擾民、污水垃圾滴漏,使用收運小程序計量并確認。 ——收運后,收運作業人員清掃作業現場及設備,確保“工完場清、車走路凈”;權屬單位人員在30分鐘內歸位容器、清理現場,保持桶身干凈整潔,嚴禁垃圾桶無序占道擺放。 三、生活垃圾容器設置管理 1.設置要求: 1.1 生活垃圾容器應按照便于分類投放、減少污染源的原則,按道路等級、功能、人流量等因素綜合考慮設置,還應體現以人為本、環境協調,適用、經濟、方便、安全的原則。 1.2 道路沿線設置廢物箱,原則上城市道路按200-500米間隔設置廢物箱,商業街區按100-200米間隔設置廢物箱。公交站點、過街橫道線等人流集中區域應設置廢物箱。 1.3 廣場、街心花園、開放綠地廢物箱按照每500m2設置1處,根據功能、布局以及人群流向等合理布置點位。 1.4 農貿市場、商超等區域主要設置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廚余垃圾桶數量按實際產生量需求配置,其他垃圾容器一般按廚余垃圾桶1/3配置。建筑面積1000m2以上的增設1-2處可回收物(含塑料專項回收)容器。 1.5 退桶還路。主次干道兩側禁設垃圾桶(含帶有鐵皮裝飾罩的垃圾桶),僅設置兩分類廢物箱供行人投放生活垃圾。小區、單位、門店的垃圾桶不得設置于院外、店外的城市道路。沿街商業門點、老舊小區密集且不具備店內、院內設置容器條件的主次干道,可在兩側相對隱蔽的空地、院落或連通道等位置設置集中投放點,服務半徑不超過200m,垃圾桶數量不得超過6個。商業體內部區域應參照本要求設置垃圾容器。 2.管理要求: 2.1 標識規范。容器外體應嚴格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識》規定,張貼或噴涂與容器顏色對應的分類標識,同時噴涂含有權屬單位簡稱、監督投訴電話的信息標志。 2.2 分時分區。針對繁華商圈、餐飲夜市區域、旅游景點、交通場站、市場、學校等場所周邊區域,在人流量集中時段可設置臨時垃圾桶以滿足投放需求,待關閉歇業后及時退桶還路。 3.維護要求。垃圾容器權屬單位應按照“潔凈、完好、密閉”的要求落實垃圾容器日常管護,每次收運后及時清洗、消殺,出現破損、無蓋、老化問題及時更換。有條件的區域采取“以桶換桶”、套袋收集、集中清洗等管護模式。
附件2
武漢市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工作導則(環衛隊伍管理)
(一)裝備配備 1.作業單位每年應為環衛工人配發2-3套春夏裝和秋冬裝。 2.環衛工人必須穿工作服上崗作業,著裝規整統一。作業時應統一穿著環衛標志服、工作鞋、工作帽、手套、防塵口罩,夜間和霧天作業穿反光馬甲,雨天作業穿連帽雨衣、雨靴,靠近江邊湖邊作業穿戴救生衣。夜間延時保潔人員、收運人員和清洗人員必須佩穿戴反光背心和肩燈。為便于緊急救護,急救包應備有防創傷止血用品和防中暑藥物等。 3.作業中統一配備精細保潔“小八件”:笤帚、簸箕、刷子、鉤子、鏟子、干濕抹布、百潔布、清洗劑。推廣人機協調一體化作業模式,配備小型巡回保潔、小型高壓沖洗設備,提高作業效率。 (二)管理要求 1.錯峰普掃。道路機械化作業完成后,環衛工人開展凌晨全面普掃,全面清理路面、人字溝、衛生死角的廢棄物及點狀垃圾,嚴禁將垃圾裸露堆放路面,早7:00前結束普掃。 2.保潔勤務。 保潔時長:早7:00開始巡回保潔,主次干道、繁華商圈、江灘公園、餐飲夜市區域、交通場站周邊、景點周邊等窗口區域持續至晚22:00(夏季可延長至23:00-24:00)。背街小巷持續至晚20:00(夏季可延長至21:00-22:00)。 保潔頻次:根據人流量,按照每30到40分鐘的頻次,對責任區域完成一次全覆蓋巡回保潔。行道樹因季節原因產生較多落葉時,要增加巡回保潔次數,并及時清運枯枝落葉。 人員調配:窗口區域人流高峰時段,應將保潔力量投入增加至1.5-2倍。 3.精細保潔。實施“十字作業法”:掃、撿、沖、刷、洗、拔、撈、擦、吸、巡,確保道路路面、人字溝、排水口、花壇綠化帶、高架橋橋面及匝道、城市家具等部位保潔全覆蓋。 4.時間統一。調整優化公共區域清掃保潔勤務模式,社會單位、物業企業管轄的公共區域,清掃保潔作業時間應與其接壤的城市道路保潔作業時間同步,早7:00前完成凌晨普掃及垃圾清運。 5.安全文明。清掃車行道應乘車前往作業地點,清掃時注意避讓來往車輛。上班時間不得與他人聊天,不得在崗上聚堆抽煙、吃零食;工作場合與他人同行時,不允許勾肩搭背,嬉戲打鬧、大聲吵鬧。需要路人配合時,應使用文明用語,盡量避免發生矛盾。
附件4
武漢市新能源環衛車輛技術指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推進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試點工作,提升我市環衛車輛新能源水平,經過與車企廣泛交流,并征求各區意見后,形成《新能源環衛車輛技術指引》供參考。指引包括車輛的一般技術要求和基本技術參數兩部分。“一般技術要求”相關內容是環衛裝備安全、環保、智能、美觀的重要體現,采購車輛應滿足相關要求;“基本技術參數”是滿足環衛作業精細化的硬件設施必備條件,作為車輛招標采購需求的重要參考依據;各區可根據技術指引,積極與企業對接,選擇適合本區質優價廉產品,滿足作業要求。 一、車輛一般技術要求 1.新能源環衛車必須是具有國家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產品并通過國家“3C”認證; 2.新購置的新能源環衛車出廠前必須按照《武漢市環衛作業機動車、小型機具自編號及外觀涂裝指南》要求統一編號,統一涂裝; 3.新能源環衛車優先選用東風底盤車輛(廳政督字〔2023〕67號); 4.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生活垃圾運輸車應為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清掃保潔車輛應當具有自動灑水、防塵、防遺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裝行駛及清掃過程記錄儀。所有行駛及作業數據需實時上傳至市級信息化平臺。 (1)新能源環衛車行駛記錄設備要求:定位設備應為單北斗設備(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2597號),信息上傳間隔應不超過15秒。 (2)清掃保潔車輛清掃過程記錄設備要求:清掃作業記錄設備應為傳感器,安裝于噴嘴、吸盤、霧炮口等作業部件上,用于實時監測并上傳車輛作業狀態及時間,信息上傳間隔應不超過15秒。 (3)生活垃圾運輸車裝卸記錄設備要求:1、視頻監控設備,要求能夠完整記錄裝卸作業過程,并儲存不少于一周視頻記錄,供市級平臺調取;2、廚余(含餐廚)垃圾運輸車還應安裝車載稱重設備,通過稱量裝車垃圾桶重量,產生裝卸作業記錄和收運垃圾計量。(發改價格〔2021〕977號) 技術標準:視頻設備需符合交通部標準JT/T1078協議;定位及傳感器設備需符合交通部標準JT/T808協議。 二、車輛采購基本技術參數 1.洗掃車
2.高壓清洗車
3.其他垃圾收運車
4.廚余垃圾收運車
5.餐廚垃圾收運車
6.灑水車
7.小型人行道清洗車
備注:各區應根據實際需求和采購計劃依法依規采購,采購車輛不限于以上供貨商和以上所列車型。
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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